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 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