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 年之丧不已久 乎?君子三年 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 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 “安。”“汝 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 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 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 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