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 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 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 廷尉,一岁 至千馀章。章大 者连逮证 案数百,小者数十 人;远者数千, 近者数百里。会 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 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久者至 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 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