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 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 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 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 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 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 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 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 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 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 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