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。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 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 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 矣;乐文同,则上下和矣;好恶著, 则贤不肖别矣 ;刑禁暴,爵举贤,则政均矣。 仁以爱之,义以正之, 如此则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