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 ,黄金印。诸 侯自除御史 、廷尉正、博 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 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 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 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 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