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 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 侯自除御史、廷 尉正、博 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 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 “相”,银印。 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 其後诸侯贫者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