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邻 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 其牺曰:公勿忧也 ,吾已为药酒 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 酒进之, 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 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 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 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 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 也。忠至 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 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 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 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