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 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 陆梁地,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 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 山,以为 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、 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 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 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