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 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