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 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 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 之曰:“孝哉,为 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 曰:“爱 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 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 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 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 至变也。故有 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 主,则罪当而 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 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