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 魏其复食 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 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