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政忠。忠之敝,小人以野,故殷人承之以敬。敬 之敝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 僿,故救僿莫若以 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 复始。周 秦之间,可谓文敝矣。秦政不 改,反酷刑法,岂 不缪乎?故 汉兴,承敝易变,使人不倦,得天 统矣。朝以十月。车服黄 屋左纛。葬长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