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 守、都尉、诸 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 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 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 齐有徐勃,燕 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 自号,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 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 都尉及故九卿 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 兴击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 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 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 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 作“沈命法”, 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 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 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 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