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