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政忠。忠之 敝,小人以野 ,故殷人承之以敬。敬之敝,小 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以 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, 故救僿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复始。 周秦之间,可谓文敝矣。秦 政不改,反酷刑法, 岂不缪乎?故汉兴,承敝 易变,使人不倦,得天统矣。朝以十 月。车服黄屋 左纛。葬长陵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