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