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 。其议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 。如故便 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 便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 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