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 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 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 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 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 ,闻乐不乐,故弗为 也。”宰我出,子 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