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 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 七,且以其 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 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 南方吏卒往诛之 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