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