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 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 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 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 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 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 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 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