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