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 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 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 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 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 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 於是天子始使御史 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 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 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 符发兵以 兴击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 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 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 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 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 故盗贼浸 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