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