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