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 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 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 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 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 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 ,不庭辩之。尝 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 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 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 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 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 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