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 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 上所欲挤者, 因而陷之;上所 欲释者,久 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 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 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 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 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 律,後主所是疏 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 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