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治天下,朝有进善之旌,诽谤之木,所以通治道而来 谏者。今法 有诽谤妖言之罪 ,是使众臣不 敢尽情,而上无由闻 过失也。将何以来 远方之贤良? 其除之。民或祝诅上以相约 结而後相谩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言,而吏又以为诽谤。此细 民之愚无知抵死, 朕甚不取。自今以 来,有犯此者勿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