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 为异。同则相亲 ,异则相敬。 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 事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矣 ;乐文同,则上下和矣;好恶 著,则贤不肖别 矣;刑禁暴,爵举贤,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之,如 此则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