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 ,耥喦鞫裕幌嘁 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 笞鹩,以受公 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 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 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 。初试官时 ,倍力为 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 上,用居上 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 有,以少为多,以求 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 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 为盗不操矛弧者 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 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 何以为高贤才 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