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 周为廷尉,其 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 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 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 天子决平, 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 者固如是乎 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 令,当时为是 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