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 而行督责 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 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 之分定,上下 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 独制於天下 而无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