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 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