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 :高祖时 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 置丞相,黄金印 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 去“丞相” 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