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