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 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