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 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 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 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 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