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期年,冯驩无所言。孟尝君时相齐,封万户於薛。其食客三千人。邑入不足以奉客 ,使人出钱於薛。岁馀不入,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,客奉将 不给。孟尝君忧之,问左右:“何人可使收债於薛者? ”传舍长曰 :“代舍客冯公形容状貌甚辩, 长者,无他伎能, 宜可令收债。”孟尝君乃 进冯驩而请之 曰:“宾客不知文不肖,幸临文者三千馀人,邑入不足以奉宾客,故出息钱於薛。薛岁不入, 民颇不与其息。今客 食恐不给,原先生责之 。”冯驩曰;“诺。”辞行,至薛 ,召取孟尝君钱者 皆会,得息钱十万。乃多 酿酒,买肥牛,召诸取钱者 ,能与息者皆来 ,不能与息者亦来,皆持取钱之券书合之。齐为会,日 杀牛置酒。酒酣,乃持券如前合之,能与息者,与为 期;贫不能与息者,取其券而 烧之。曰:“孟尝君所 以贷钱者,为民之无者以为本业也;所以求息者,为无 以奉客也。 今富给者以要期,贫穷者燔券书以捐之。诸君彊饮食。有君如此,岂可负哉! ”坐者皆起,再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