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 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