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 秦,因以瑕衅,以 辅始皇,卒成帝 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 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 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 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 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 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 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