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 。既而弥 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 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 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 爱我哉,忘其 口而念我 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 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 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 前见贤而後获罪 者,爱憎之至变也 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 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 而加疏。故谏 说之士不可不察爱 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