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 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 置初郡十七,且以 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 车马被具。而初 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 。大农以均 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 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