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相初到,民自言相,讼王 取其财物百馀人。田叔取 其渠率二 十人,各笞五十,馀各 搏二十,怒之曰:“王 非若主邪?何自敢言若主 !”鲁王 闻之大惭,发中府钱,使相偿之。 相曰:“王自 夺之,使相偿之 ,是王为恶而相为善也 。相毋与偿之。”於是王乃尽偿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