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