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