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 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 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 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 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 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 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 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