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 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 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 弥子矫驾君车而出 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 之故而犯刖罪! 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 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 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 念我!”及弥子色 衰而爱弛 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 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 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 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 。故有爱於主, 则知当而 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 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