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