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